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、 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 农工党保定市委主委:杨 伟 坤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,“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”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,鼓励创业带动就业”“建设知识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劳动者大军,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”,为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,规划了前景。 早在2014年,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(2014-2020年)》,明确提出“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,形成服务需求、开放融合、纵向流动、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”。2019年,国务院印发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,提出要“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”。然而目前我国职业院校的管理权限归教育部门,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的管理权限归人社部门,二者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,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长期以来形成的分而治之的格局尚未改变。就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,提出以下建议: 一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属性,构建层次齐全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目前,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大多为专科层次,缺乏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、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。社会上仍普遍存在“唯学历”倾向,导致一方面是大学生“就业难”,另一方面是企业“技工荒”,迫切需要系统构建从中职、专科、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,满足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。2019年5月27日,教育部正式公布了全国首批十五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名单,探索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向前迈出了第一步。建议在此基础上,不断拓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、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通道,打通职业院校学生的向上空间。在确有需要的职业领域,可以实行中职、专科、本科贯通培养,构建多层次、多规格、层层贯通的职业教育“立交桥”。 二、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,体现终身教育理念 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中明确提出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‘学分银行’建设,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、积累和转换,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”。2020年4月,《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(试行)》正式公布执行,为探索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、积累和转换提供了遵循。建议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,面向企业职工、农村转移劳动力、未就业大学毕业生、下岗失业人员、退役军人、残疾人、贫困劳动力等有需求各类人群,发挥职业院校重要主体作用,深入开展“1+X”证书制度试点,通过多种教育形式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终身学习机会。同时,发挥社会培训机构有益补充作用,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承接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,服务全民终身学习。 三、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,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教育部在《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中明确指出,要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,重点探索“知识+技能”的考试评价办法,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。目前,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没有完全形成独立的体系,高职院校的生源入学主要是通过高考选拔和“对口单招”(即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学生的招生考试)两条途径。现行的高考制度偏重对理论知识的考查,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技能的考核,这恰恰与高职院校要培养实践型技能人才的目标背道而驰。建议:一是优化单独考试招生机制,建立和健全“知识+技能”的考试评价方法。在考试内容上,增加必要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知识测试的内容;在考试方法上,强调专业面试中对学生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的考核。二是要逐步扩大应用型本科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重,增加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比重,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。三是多元录取,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,扩大单独招生高职院校试点规模,形成多样化的高职教育考试招生体系。 |